山东兴源钛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6016万元建设10万吨人造金红石项目,该项目位于博兴县湖滨工业园区。受山东兴源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兴源钛业有限公司10万吨人造金红石项目
建设内容:以钛精矿为原料,购置普煅炉、工艺微波炉、反应釜、回转窑等设备,通过煅烧、加热、浸泡等工序生产人造金红石,投产后可实现年产人造金红石10万吨。
(二)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兴源钛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博兴县湖滨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耿部长
联系电话:15054386779
电子邮箱: bunny962601@163.com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联系电话:15066937757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rlzx1249@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山东兴源钛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