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
废气综合治理及回收利用改造工程
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一套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根据新旧动能转化需要,公司后期酸性气量较少,约1000Nm3/h,低于现有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的操作下限,现有装置不能满足后期酸性气处理要求,因此须新建一套1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此外,加氢改质装置和酸性水汽提装置的排放废气中有氢能源和烃类可供回收,但这几股气相中含硫化氢不能直接加以回收利用,需要增加脱硫设施脱除里面的硫化氢再进行回收,因此,新建气体脱硫装置。
建设内容:1套硫磺回收装置、1套气体脱硫装置
建设规模:年处理酸性气10000t/a,含氢气体脱硫4066t/a、含烃气体脱硫16195t/a。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博兴县湖滨镇项目集中区;
联系方式:0543-2801932;
联系人:耿总。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543-3081577;
联系人:孙工;
电子邮件:rlzx1249@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机构接收公司委托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类比国内同类企业,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名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信息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
2022.3.18